最近上映的悬疑电影《消失的她》,成为了暑期档的大赢家。灯塔专业版数据显示,截至6月29日12时27分,《消失的她》累计票房突破13.11亿,打破内地影史悬疑片暑期档票房纪录。
除了获得创纪录的票房成绩,《消失的她》还在网络上引发了人们对婚姻关系的热烈讨论。特别是片中“杀妻夺财”的骇人情节,让不少人开始关注到婚姻关系破裂可能面临的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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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近几年随着女性意识的觉醒,一些新人开始在结婚前通过婚前财产公证、婚前协议等方式,为自己的财产提供一份保障。而这一行为背后,也反映了如今的人们对于婚姻关系的态度变化,以及对婚后可能遭遇风险的重视和防范心理。
现实远比剧情残酷
电影《消失的她》在上映之初,让许多观众联想到发生在2019年的“孕妇泰国坠崖案”。而相比电影对“杀妻夺财”情节的戏剧性刻画,原始案件的细节更加令人震惊。
据媒体公开报道,当事人王女士在与对方认识两个月后便选择闪婚,婚后她发现丈夫有债务纠纷以及犯罪前科。因此,王女士怀疑对方推她落崖是为了独吞巨额财产。事后据王女士回忆,对方实施犯罪前还特别带她本人到案发现场踩点,且案发时对方还从身后抱住王女士并亲吻其脸颊,就像是在做仪式性的死亡告别。
类似“孕妇泰国坠崖案”这样,因为经济问题导致婚姻关系破裂,进而危及人身安全的事件并不少见。2020年引发媒体关注的“杭州女子失踪案”中,丈夫因为妻子掌握了包括房子在内的多项产权,同时自己在生活中面临较大的经济压力,导致长期积怨最终选择犯罪。2022年发生的“上海杀妻藏尸冰柜”案,也是因为男方的债务问题导致惨案发生。
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仅2017年一整年,就有8.7万女性被杀害,其中近六成死于家人或伴侣之手。而联合国妇女署在2021年7月也曾表示,全世界有2.45亿15岁及以上女性,遭受来自亲密伴侣的暴力。
“可能一开始两个人的感情的确很好,但结婚不是谈恋爱,两个人一起生活的过程中,一定会面对各种各样新的矛盾。小到审美偏好、大到思维差异,这些细小的摩擦在持续、长期的婚姻生活中,都会成为定时炸弹。而物质是生活的基础,经济问题很容易成为引爆这些定时炸弹的导火索。”
已经结婚四年的小雨告诉惊蛰研究所,她在恋爱阶段就对丈夫小松明确提出希望通过婚前协议或婚前财产公证的方式,对双方的婚前财产和婚后的权责进行厘清。“虽然我不一定会遭遇人身安全的问题,但是很难保证婚后不会因为经济问题影响婚姻关系的稳定。”
小雨表示,“我身边也看到过因为经济问题引发夫妻矛盾甚至是家暴的真实案例。而且女性因为生理上存在的天然弱势,在暴力事件发生时很难保护自己。所以倒不如把丑话说在前头,从一开始就讲清楚财产的问题,避免以后产生矛盾。这也是一种用可能发生的财产损失加固婚姻关系,从而保护自己的手段。即便是最后因为婚姻关系破裂涉及财产分割,婚前协议也可以帮助快速走完程序,双方好聚好散。”
据小雨透露,她与小松一同出资在婚前贷款购买了一处房产,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每月的房贷由小雨的公积金承担。而在双方签订的婚前协议中明确说明,小松出资的部分为赠予,同时由于小雨负责还贷,因此这套房产完全归属于小雨。这意味着,如果小松与小雨离婚,不会在这套房产上得到任何补偿。对此,小松向惊蛰研究所表示,“只要对这段婚姻关系的未来有信心,那协议也就只是一张纸而已。”
给女性一个婚后“独立”的机会
女性对于婚前财产保护意识的觉醒,一定程度上客观反映当代女性的社会地位越来越高,并且在经济上也越来越独立的时代背景。今年5月,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联合问卷网,对2006名受访者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84.2%的受访者感觉近几年身边单身女性购房的现象多了。而随着单身女性步入婚姻殿堂,其婚前所购买房产的归属问题也被更多的人关注到。
和许多“未婚先买房”的单身女性一样,宝妈欣冉在婚前就独自贷款购买了一处房产。由于丈夫已有房产,所以夫妻二人也没有再购买新房,除了欣冉婚前买房产生的贷款,双方也没有其他房贷需要偿还。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欣冉不做任何处理,遇到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就会因为使用夫妻共同收入偿还房贷,需要按婚后偿还贷款部分的比例,平分一半资产给对方。为了避免这个结果,欣冉选择与丈夫办理婚前财产公证。而公证内容指明,婚后欣冉从工资扣除房贷的部分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因此欣冉对自己婚前购买的房产拥有100%的所有权。
但是仅仅保障自己的婚前财产,并不能解决女性对婚姻关系稳定性的担忧。欣冉向惊蛰研究所解释道,在婚姻生活中,女性由于天然的生理差异需要承担生育的责任,所以已婚女性会在生育期间和生育后面临经济收入的下降,再加上家庭男性收入通常会高于女性,进而导致夫妻双方的收入出现严重的不平等。
“因为经济来源是生活的基础,收入不平等会让女性在家庭生活中更依赖于男性,因而处于被动状态。”欣冉的一位女性友人,在恋爱阶段与对方的关系融洽且甜蜜,男方还在婚前主动提出会在房产证上加上欣冉的名字。但是在结婚之后,对方的态度完全变了。“先是说结了婚加名字,后来又说生了孩子加她的名字,再后来孩子长到4、5岁了,依然没有兑现承诺。最后变成一种老公不疼、婆婆不爱的状态,非常被动。这个时候后悔已经晚了。”
在欣冉看来,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和签订婚前协议,是一个在婚前让夫妻双方充分沟通的机会。虽然婚前财产公证主要是对双方的财产情况进行一个梳理和证明,但是提出财产公证的时候,也可以更正式地和对方提前讨论一些婚后容易产生矛盾的话题,明确未来的责任、分工。“比如婚后两个人的收入怎么管理?谁来带孩子?这些问题都需要提前沟通,等到问题摆到面前了,女性只会更被动。”
“因为女性在婚姻当中的角色,决定了她在工作、事业和收入上会面临损失。抛开全职妈妈这种极端情况,已婚女性和已育女性在用人市场上,几乎没有什么竞争力,很难再找到和单身时待遇相等的工作。这种不平等的市场环境,让女性失去了婚后继续保持独立的信心,那么就只有在婚前尽量通过合法手段为自己争取一些保障。”
法律不是维系婚姻的工具
婚前财产公证和婚前协议,不只是新婚夫妻明确婚前财产权属的手段,对于再婚家庭而言,它更像是一种维护自身资产安全的通用工具。拥有再婚经历的北北告诉惊蛰研究所,她和对方在结束前一段婚姻后都有各自的孩子,“从孩子的角度来看,我必须要为他的未来提供一份保障。”
在婚前,北北为自己的孩子购买了年金、定额终身寿一类的保险产品,同时将自己设置为投保人,每年的保险费用都会直接从对应的账户中扣除,而不被计入婚后共同财产。在此基础上,北北在拥有法律相关从业经验的友人的帮助下,与现任丈夫另外签订了婚前协议,对未来房产产权、婚前婚后财产的归属做了明确约定。
值得一提的是,登记在男方名下、需要两人婚后共同还贷的一套房产,没有完全按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各占一半的方式进行分配。“我们约定如果婚姻存续达到5年以上,我就可以拥有40%的资产份额,这比常规的婚后分配比例要更多。”
“作为有过一段婚姻的成年人,并且还有自己的子女需要抚养的情况下。通过合法的手段,把自己的资产保护起来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而且这样也能明确各自财产的支配权,让自己掌握一定的主动权。”
北北还表示,签订婚前协议也可以用来检测对方抵抗未来风险的决心,“如果对方对自己的能力,以及对双方的未来都很有信心,基本上都会接受。如果婚姻关系融洽,这份协议也可以完全消失,因为它只是为了让双方在婚前表明一个态度,也成为各自保护自己财产的一张底牌。”
对于女性在婚姻关系中的弱势地位,上海百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高飞认为,女性的不平等是先天的生物性导致的,而在父系社会形成的传统观念中,女性因为生物性的差异在社会生活中遇到了不平等的对待。但在整个社会更加追求男女平等的大背景下,现代女性越来越独立,也不必再依附男性,婚姻观念也发生了变化。而通过婚前财产公证、婚前协议等方式,保障自己财产安全的现象,也是女性地位不断提升的一种表现。
不过,对于婚前协议的内容,高飞律师给出提示:法律保护所有人的合法财产权和人身权,婚前财产公证可以明确资产归属,但是协议内容不可以限制人身自由。“因为出轨等行为属于道德层面的问题,不能够作为协议约定的前提和依据。类似婚后出轨就净身出户一类的条款,其实是无效的。”
从维护婚姻关系的角度来看,婚前财产公证和婚前协议提前明确了婚前的支配权以及婚后的相应权责,让婚姻更具有“契约”意义。
夫妻双方能够借助婚前财产公证和婚前协议,在婚前更好地达成共识。当婚姻破裂时,双方也能够对财产快速进行分割“好聚好散”。因此,越来越多的人采用此类方法保障自己的权益,或许也是现代婚姻进步的表现。
但是,婚姻作为生活体验的一部分,终究是一件复杂的事情。它需要足够的物质基础,更需要长久的感情基础。比起因为经济问题导致矛盾升级、引发婚姻危机,在时间的冲刷下,因为生活琐事让感情消耗殆尽,才是导致婚姻“消失”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