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支持江西省义务教育发展,省财政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3.95亿元,用于支持各地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免费教科书、农村学生营养膳食等政策。
01 提高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水平
为支持义务教育学校落实“双减”政策,提升课后服务水平,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从2023年春季学期起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小学由年生均650元提高到720元,初中由850元提高到9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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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提高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水平
在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础上,将原来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提高到300元,确保寄宿制学校正常运转。
03 提高特殊教育学生和义务教育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公用经费补助水平
我省从2023年春季学期起,先行将特殊教育学生和义务教育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从6000元提高到6500元。
江西发布了解到,省财政厅要求各地要按照相关文件精神足额安排应承担的资金预算,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为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在分配资金时:
1.要向脱贫地区倾斜;
2.要组织实施好国家规定课程免费教科书发放和循环使用工作,保障学生用书需求;
3.要落实好学生生活补助和营养膳食补助政策;
4.要加强农村学校校舍安排保障;
5.要实施好特岗计划和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
6.要巩固义务教育有保障成果,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
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资金整体纳入直达资金范围,省财政厅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直达资金相关工作要求,做好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
同时要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